甘南公路項目水保驗收公司
2024-01-09 來自: 甘肅中北智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182
甘肅中北智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為您介紹甘南公路項目水保驗收公司的相關信息,驗收結束后,各地、各有關部門應按照我國有關規定,對項目建設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對評價結果不符合要求的項目建議書,應予以撤銷或者取消;對評價結果不符合我國有關規定的項目建議書,應予以更正。驗收資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驗收項目的設計、施工、監理和技術人員名單,驗收標準,驗收結果,有關文件及其他文件。驗收單位應當按照我國有關規定對工程質量負責。驗收資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出具。第五十三條水土保持設施竣工驗收后,應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使用者和監理單位。水土保持設施竣工驗收不得超過驗收合格的期限。建設單位、使用者和監理單位應當按照我國有關規定對工程質量負責,不得拒絕檢測報告。
對于水土保持設施驗收中存在的題,項目法人應及時向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整改意見。對于已經建成或正在建設的,要加強監督檢查;不具備條件的,要限期整改。對于已經建成或正在建設的,要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規定進行驗收。驗收標準由有關部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驗收結果將作為評價項目建設成效和提高森工企業生產能力的重要依據。各類森工企業需要按照我國有關規定,認真履行驗收義務。
甘南公路項目水保驗收公司,驗收資料的內容包括驗收標準、驗收程序、檢查記錄等。水土保持設施驗收主要內容包括驗收標準;水土保持設施的設備狀況;水土流失監測情況。對于水土流失嚴重地區,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根據有關規定,水土保持方案實施過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變更的,應當經原審批機關批準。水土保持方案的變更是與經批復的水土保持方案來對比的。可以分開實施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有關報告的內容按照《水利部關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規范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的通知》(水保〔〕號)及《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施自主驗收規程(試行)》(辦水保〔〕號)等的相關規定編制。
對于建設單位未按照規定進行水土保持設施建設或者管理不善造成水土流失的,應當責令限期整改。對于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然達不到標準要求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處罰。第三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水土保持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對于達不到標準要求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與水土保持有關的工程應當限期進行整改,并報送有關機構備案。項目建設單位是否具有完好的水土保持方面管理制度和相應的生產制度。對驗收中發現的隱患,應當及時進行整改。水土保持方面的技術職稱評審,按照我國和地方相關規定執行。驗收不合格或者不合格的項目,由水利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水土保持設施驗收主要內容包括驗收資料制備由項目法人,或者生產建設單位,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制備的資料應加蓋制備單位公章,并對其真實性負責。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應按照驗收標準,由省級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水利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組織實施。生產建設項目出現“未批先建”違法行為,如項目投產使用已達兩年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可不再要求生產建設單位補辦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手續。如完建在兩年以內,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三條有關規定,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限期補辦水土保持方案編報審批手續,對于逾期不補辦手續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實施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