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涼風電項目水保驗收資質要求
2024-06-17 來自: 甘肅中北智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102
甘肅中北智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為您提供平涼風電項目水保驗收資質要求相關信息,驗收結束后,各地、各有關部門應按照我國有關規定,對項目建設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對評價結果不符合要求的項目建議書,應予以撤銷或者取消;對評價結果不符合我國有關規定的項目建議書,應予以更正。驗收資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驗收項目的設計、施工、監理和技術人員名單,驗收標準,驗收結果,有關文件及其他文件。生產建設單位應當在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合格后,及時在其官方網站或者其他公眾知悉的網站公示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材料,公示時間不得少于20個工作日。生產建設單位應當在水土保持設施驗收通過3個月內,向審批水土保持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機關的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備水土保持設施驗收材料。
水土保持設施驗收主要程序為項目法人、生產建設單位、有關單位填寫驗收申請表,經項目法人簽字蓋章,報縣級以上水利部門備案;省級以上水利部門審核同意后,由省級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縣級以下地方政府組織實施。對已經建成或正在建設的,要依據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有關規定辦理驗收手續。驗收主要內容包括驗收資料的制備由項目法人,或者生產建設單位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制備的資料應加蓋制備單位公章。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實行全程監督。
驗收單位應當按照我國有關規定對工程質量負責。驗收資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出具。第五十三條水土保持設施竣工驗收后,應當及時報告建設單位、使用者和監理單位。水土保持設施竣工驗收不得超過驗收合格的期限。建設單位、使用者和監理單位應當按照我國有關規定對工程質量負責,不得拒絕檢測報告。對于不符合環保要求,或者未按照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項目法人應當停止建設。項目法人不得擅自改變其生產經營用地性質。對于已經建成或正在建設的項目,應當依據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有關規定辦理驗收手續。對于不符合環保要求的,項目法人應當停止建設。
平涼風電項目水保驗收資質要求,4級及以上的棄渣場應開展穩定性評估;其他棄渣場應根據棄渣場選址、堆渣量、堆渣高度和周邊重要防護情況,開展必要的穩定性評估。生產建設項目是否造成水土流失危害不僅要看項目區本身的土石方是否控制在范圍內,還要看其外排水的含沙量是否造成淤積、沖刷等,施工揚塵是否完全得到控制,而且還要考慮項目建設后對地形、地表改變后水流改變(方向、大小等)對周邊區域是否造成影響和危害。對于水土保持設施驗收中存在的題,項目法人應及時向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整改意見。對于已經建成或正在建設的,要加強監督檢查;不具備條件的,要限期整改。對于已經建成或正在建設的,要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制度規定進行驗收。